本文目录一览:
cjbl篮球联赛怎么报名
在cjbl篮球联赛网站上报名。
1、首先先找到报名入口。
2、点击报名参加。
3、填写完身份信息。
4、根据个人意愿报赛区,等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就可以了。
2022年泉州市中学生篮球赛时间
2022年班级篮球赛于3月1日正式开始。 本次比赛高一、高二,实行小组循环制;初一年采用单淘汰制。在比赛中,全体运动员自觉遵守比赛规程,听从指挥,服从裁判,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和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顽强拼搏,奋力争先,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赛出了友谊,充分展示了我校素质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比赛期间,在学校的篮球场上充满着一副副灵动色彩的画面,一声声激动的呐喊声,一个个跃动的身影,一个个胜利的微笑,一次次沮丧的叹息……高高的跃起,快速的奔跑,漂亮的抢断,完美的过人,优美的投篮,勇敢的抢球,构成了一幅幅激动人心的画面。呐喊声、加油声久久回响......
关于NIKE全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
关于举办《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的通知
中体协[2006]028号
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提供赞助的《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将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分别在全国十九个省、直辖市(地区)举行。
附件:1、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2、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报名表
3、全国中学生运动员申请“首次注册”登记表
4、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竞赛日程表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卫艺处,学生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
四、赞助单位:
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五、联赛日程:
(一)第一阶段(选拔赛)
比赛时间:2006年10月30至12月30日;
比赛地点:各参赛省、直辖市;
(二)第二阶段(南、北分区赛)
比赛时间:2007年3月4日至3月11日;
比赛地点:南区—武汉,北区—天津;
(三)第三阶段(挑战赛)
比赛时间:2007年3月24日;
南、北区的冠军队与南、北区的亚军队进行交叉淘汰赛(一场定胜负),获胜的球队将参加全国总决赛;
比赛地点:南北区冠军队的学校所在地;
(四)第四阶段(全国总决赛)
比赛时间:2007年3月31日至4月21日;
比赛地点:取得决赛权的学校所在地。
六、参赛单位: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陕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北省、四川省、湖南省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共十九个赛区(地区),每个赛区须推荐8所普通中学为联赛基本参赛队参加第一阶段比赛。
上届联赛全国总冠军(长春第十一高中)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队直接进入分区赛。
七、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一)每个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必须是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的会员学校;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拥有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凡是以各种名义挂靠在所代表参赛学校的学生或已在有关省(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含青年队)试训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联赛;
(五)体育运动学校、篮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体育专业学校不允许参加本次联赛;
(六)获得本次联赛南、北分区赛参赛资格运动队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未办理注册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分区赛及后续的所有比赛(注册办法见后)。
八、报名及注册办法:
(一)报名:
1、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2人;
2、参加第二阶段南、北分区赛的所有球队,必须是参加第一阶段所在省(直辖市)选拔赛的冠军球队;
3、参加南、北分区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学生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和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分区赛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4、各参赛省(直辖市)必须于2006年10月20日前将本赛区选拔赛8支参赛队的报名表传真或寄送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管理部;获得本省(直辖市)挑战赛冠军的球队须在比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球队“全家福”照片(须含领队、教练员及全体队员)一张及每人的2寸免冠彩照一张寄送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管理部,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慧忠北里312号(天创世缘)B2座1103室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郭 飞、范星宇
传 真:010-64802047
(二)注册:
1、运动员认真填写《全国中学生运动员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登记表》(见附件3),并附本人学生证与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并报寄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新闻宣传及注册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慧忠北里312号(天创世缘)B2座1103室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赵俊杰、贺 鸣
传 真:010-64802047
2、按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条例》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成本费及手续费共人民币50元整。注册费统一电汇至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切勿汇款或邮寄)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行北京分行知春路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开户账号:8894291000106。
3、办理注册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九、竞赛办法:
(一)赛制规定:
1、第一阶段(选拔赛):
各个参赛省(直辖市)须在所属教育厅(教委)的直接领导和布置下,以不影响学生课业为原则,根据竞赛日程表(见附件4)的时间安排组织本省(直辖市)的所有竞赛活动。
每个赛区的8支参赛队经抽签分成两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按积分(若相同则按一般竞赛原则,下同)排列小组名次并进行交叉淘汰赛(如图1),以决出赛区冠军及相应的名次,获得赛区冠军的队伍参加第二阶段的分区赛;
北京、天津及上海三个赛区的冠亚军决赛采取主客场3场2胜制,主客场排序将以抽签决定,先胜两场的学校获得赛区冠军。
2、第二阶段(分区赛):
分为南、北两个赛区,每个赛区10支球队,经抽签分成两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获得小组前两名的球队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冠亚军,被淘汰的队将争夺第三名(如图2)。
三、四名决赛
南、北分区赛的冠、亚军球队将获得第三阶段挑战赛的参赛资格。小组后三名的球队将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南、北两区的相应名次。
北区参赛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及上届全国总冠军(长春第十一高中);
南区参赛单位:上海、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广东、福建、四川、重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3、第三阶段(挑战赛):
南、北区的亚军球队跨区挑战冠军球队(一场定胜负),获胜的球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如图3)。
4、第四阶段(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采取5场3胜制,两队将以抽签的办法决定主客场1-2-1-1排序,先胜三场的学校获得本次联赛的全国总冠军。
(二)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最新的规则解释(另行通知);
2、比赛时间为40分钟(分四节,每节10分钟),第二、四节分别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
3、本次联赛的比赛用球为7号篮球;
4、凡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队比赛服装均由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比赛场上不允许有其他品牌的体育服装出现,否则将取消该队继续比赛的资格(已赛成绩不计);
5、各阶段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衣着不整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十、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联赛冠军的球队授予奖杯,全体队员授予金牌及荣誉证书;
(二)获得本次联赛亚军的球队,全体队员授予银牌及荣誉证书;
(三)本次联赛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队1支,授予奖杯;
(四)本次联赛设立以下单项奖:
1、 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最有价值球员(1名);
2、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最佳教练员(1名);
3、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优秀教练员(4名)。
十一、资格审查:
(一)《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 及“纪律监察委员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纪律监察委员会”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二)凡对《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原则上在比赛前提出申诉),需向“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将取消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已赛成绩不计),同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经费:
(一)第一阶段:所有参赛队费用自理;
(二)第二阶段:主办单位承担参赛球队的食宿费用;
(三)第三阶段:主办单位承担参赛球队的往返交通、食宿费用;
(四)第四阶段:主办单位承担参赛球队的往返交通、食宿费用。
十三、其他规定:
(一)所有参赛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二)为加强对参加第二阶段比赛队伍的管理力度,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凡参加分区赛之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各队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在比赛期间“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将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五、其它事宜:
(一)参加南、北分区赛的球队自备校旗一面;
(二)各参赛省、直辖市须落实8所参赛学校以外的12所中学作为本次联赛的推广学校,并于2006年10月15日前将12所学校的名单(附各校工作联系人)传真至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商务及产业部。
联 系 人:许松涛
传 真:010-64802045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