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星在wwe

nba球星在wwe(wwe选手和nba球员哪个火)

kszqyz kszqyz 发表于2023-04-01 03:36:08 浏览19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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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中有谁去过WWE

NBA球星奥尼尔去过WWE。

美国职业摔角比赛已风行了100多年,最初起源于军队中士兵的自娱自乐。美国职业摔角(WWE)原名WWF(World Wrestling Federation世界摔角协会),成立已超过20年,于1999年10月因与另一个WWF(World Wildlife Federation世界野生动物协会)英文简称专利诉讼案败诉,故忍痛放弃使用了20余年的老字号,更名为WWE(World Wrestling Entertainment世界摔角娱乐),并于2002年收购另外2大摔角集团WCW(World Champion Wrestling世界冠军摔角)与ECW(Extreme Champion Wrestling极限冠军摔角),合并为现今体制庞大的WWE 。

为什么罗德曼和马龙会到WWE上进行摔跤决斗?当时是怎样的情况?

“球场上不允许打架,那咱们就换个地方打!”

不用多说,NBA联盟对于打架斗殴事件的处罚力度还是相当给力的,轻则处罚几万美元,重则禁赛一年,比如阿泰。这损失可就不是小数目了! 所以就算是罗德曼和马龙这样的超级小霸王,也不敢在球场上过为放肆 !于是就出现了两人约战WWE擂台的这一幕。

NBA传奇球星“大虫”罗德曼是出了名的不怕事大。邮差马龙也是著名的硬汉,特别是他那一双铁肘,相当恐怖 ,马龙还是一个铁杆摔跤粉丝。两人作为NBA总决赛上的死对头,自然容易摩擦出很多火花。他们在98年7月参加WWE的Bash at the Beach PPV,两人决定在擂台一决高下。

那场比赛并不是罗德曼和马龙一打一,而是双方各有一个搭档,罗德曼的搭档是霍根,而马龙的搭档则是DDP。看过WWE的都知道,其实看上去都是拳脚相向,一个个狠得不行,其实 大虫和邮差的这一次对决只是带有一定性质商业目地的作秀表演赛, 擂台上打得风生水起,场下观众也是看得“基情满满”。

马龙和罗德曼都是NBA名人堂级别的人物,每当公牛队和爵士对相遇。马龙和罗德曼总能擦出点火花,屡次在场上摔跤。

马龙

NBA里最强壮的人之一,他的铁肘是出了名的厉害。他靠着他的铁走在NBA横行了好多年,奥拉朱旺的肋骨,奥尼尔松动的门牙,托马斯的眉骨被缝了40针,罗宾逊几乎停跳的脉搏,都是败在马龙的铁肘下。

值得一提的是,98-99赛季爵士对阵马刺的比赛中,马龙在卡位中狠狠地给了罗宾逊一肘子,打的罗宾逊当即倒地昏迷不起,随机便被送往医院,马龙也因此收到了NBA严重的警告。

罗德曼

坏小子罗德曼,虽然罗德曼的场外名声不太好,吸毒逛夜店,奇装异服行为怪异,但是不可否认他是NBA 历史 上最好的篮板手,因为凶悍的防守,也经常与对手发生冲突,自然是个不好惹的主。

两人结仇

1998年nBA赛季,公牛队与爵士队在决赛中相遇,最终乔丹所率领的公牛队,以4:2的比分淘汰了爵士队,但是在这场比赛中,乔丹并不是比赛唯一的看点,罗德曼与马龙在篮球场上的摔跤也是比赛的一大看点。

因为在当年的总决赛中,马龙与罗德曼在内线经常会因为防守产生肢体接触,在一次防守中,为了不让马龙参与进攻,罗德曼是手脚齐上阵把马龙狠狠地摔倒在地板上,马龙自然也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起身后对罗德曼进行报复。不断推搡着罗德曼。罗德曼也不甘示弱与马龙互喷垃圾话。由于碍于NBA规则的限制,他两也没将冲突升级。但是他两也因为此事,结下了梁子。

所以,两人上WWE上演了一场真正的对决。

宿敌啊,97、98两个赛季,公牛和爵士连续两年在总决赛上对决,可无奈的是,老流氓迈克尔乔丹实在太过BUG,爵士终究没有摸到过冠军的奖杯。而在这两次总决赛中,邮差马龙和罗德曼的对决也成为除乔丹以外最大的看点。甚至这哥两,赛后还觉得不过硬,相约来到了WWE格斗场,以摔跤之名解决起恩怨了。SO,问题来了,马龙和罗德曼为什么会到角斗场上决斗呢?他们两谁赢了呢?那啥,还请诸君听我往下细细道来。

罗德曼和马龙为什么会参加摔跤比赛?

事实上,这事的起源还是来自于马龙和罗德曼在场上势同水火的恩怨,这让WWE嗅到了商机,经过协商,马龙和罗德曼同意WWE建议,以角斗场的“决斗”来吸引大众的眼球,达到赚钱的目标。众所周知,虽然WWE看起来似乎拳拳到肉,但实际上他的比赛都是有剧本的,而杀伤力和其他格林比赛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所以这哥两的行为或许成为作秀会比较合适。

谁是最后的胜者?

不得不佩服WEE的老道,这剧本简直写的无可挑剔。那场比赛,罗德曼的搭档是霍根,而马龙的搭档是DDP。比赛开始后,罗德曼队多上了一个人,3V2,搞定了马龙和DDP,裁判宣布罗德曼队获胜。此时剧本再次反转,强壮的马龙不顾规则开始反击,他先把罗德曼和霍根放倒,随后又生气的把裁判干掉。所以,这场比赛谁赢了呢?按规则是罗德曼赢了,可是场上最后也有马龙和DDP站立着,所以才不得不佩服这编剧的心思,太优秀了。

综上所述,这就是一场秀,无所谓谁赢谁输,不过如果真是在场上真刀真枪来一场,估计大虫罗德曼是要吃亏的。

首先我觉得他们只是为了名气和钱!可能大家对我的看法不太赞同,我在这里慢慢分解!我们需要了解WWE是怎么一个性质的比赛?WWE很精彩很刺激,每人都有必杀技,“墓碑石定头”,“巴基斯坦炸弹”,“粉碎下颚踢”,“锁喉抛摔”,看似血惺,但原来只是表演,就一 娱乐 栏目!

WWE走出来的影视明星很多!

再来看看NBA,在乔丹时期篮球打法崇尚身体对抗,以前一句得内线者得天下!

所以内线竞争激烈,在要位时各种小动作,大动作,难免会出现出现肢体冲突!

在球场上各为其主,为了胜利都会100%的投入,哪怕流血也

会寸土必争!在一场比赛中“大虫”和“邮差”从后场一直缠斗,相互下黑脚总计摔倒4次进入半场!

这哪是NBA比赛,就摔跤比赛,但球迷喜欢看,都希望他们真的来一场摔跤较量,所以有需求就有市场,WWE的经营者看到了这里面的巨大利益是绝对不会放过的!所以就策划并实施了这场跨界转业大赛!然而这只是一个 娱乐 节目,而罗德曼和马龙也能得到不菲的出场费,还能收获无数的粉丝!何乐不为!所以只是在金钱的驱动下两人来 娱乐 大家!

其实球员在场上是敌人,私下其实关系都挺好的,如果罗德曼和马龙真要约架,UFC(综合格斗)才是真正约架的地方,不限动作,打到对面趴下为止!

弱弱的想问一下大家如果两人真来一场UFC比赛,你觉得这二人谁更厉害?

很多看NBA比赛超过20年的球迷都知道,在90年代的NBA并不像现在这么温文儒雅。经常在球场上会出现一些火爆的事件,骂脏话,打架,摔跤这些都是非常常见的。其中罗德曼以及马龙在球场上的抱摔更是让很多球迷记忆犹新。

不过虽然罗德曼以及马龙在球场上斗得很凶,但是他们也不敢过于的放肆,在裁判拉开之后也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了。因为NBA对于打架的处罚是非常严格的,轻则罚球,重则禁赛,马龙以及罗德曼也不敢违背这一条禁令。因此两个人在球场上的恩怨,就转移到了台下,有了双方在1998年相约WWE的一幕。

罗德曼以及马龙都是NBA著名的硬汉球员,而且他们的身体素质都非常的好。除此之外,马龙还是一个非常喜欢看摔跤比赛小粉丝。他们在1998年的7月份共同参加了WWE的一场比赛,两名在NBA赛场上有着诸多恩怨的球员决定在擂台上一较高下。但其实这场比赛并不是双方一对一的进行较量,而是给双方搭配了一个搭档,进行双人之间的PK,罗德曼的搭档是霍根,而马龙的搭档则是DDP。

虽然这是一场WWE的较量,但其实两人的这场对决,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商业性质的,两人参加更多的也是应节目的要求,制造一定的噱头,为了就是吸引很多NBA球迷的目光。因此双方在这场较量中虽然说拳脚相向,但其实技术含金量并不高,因为他们毕竟不是专业的。更多的像是一场作秀,虽然说罗德曼最后被打倒躺在地板上,但是却被裁判宣布的胜利。这在当时也是让人匪夷所思。不过双方在赛场上拼的还是蛮激烈的,个人认为,如果是真的打一场摔跤大赛,而非作秀的话,罗德曼是打不过马龙的,毕竟双方的身形差在那,马龙实在是过于的强壮了。

罗德曼与马龙这对冤家在球场上就曾上演过抱摔的好戏,他们在总决赛的对位也加深了他们之间的“恩怨”。当然,罗德曼从来都不缺乏 娱乐 精神,所以赛场上他们可能是互相撕咬的对手,赛场下就不一定了。

而WWE表面是摔跤比赛,实则是一出出“有剧本的摔跤电视剧”。

WWE 娱乐 化远远要大于职业化,其组织者不过用摔跤来包装一系列肥皂剧。在这套剧中,他们愿意消费任何可以消费,并且据有 娱乐 精神的人群。甚至包括WWE组织的高层人员,他们也会应剧情需求,下场摔跤。

而在退役后,马龙和罗德曼在WWE上进行角斗,可以看作是他们参与了一出肥皂剧的拍摄而已。组织者看中的就是他们在球场上的恩怨故事,而相信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全世界,多数篮球迷都想象过,铁肘马龙与坏小子罗德曼如果真的打一架会是怎样的场景?

于是,有市场,就会有人来消费市场。

当然,在WWE赛场上,马龙和罗德曼并不是独苗。在篮球场上不可一世的奥尼尔也曾经站到WWE的擂台上与当时WWE巨星Big Show上演对决。2个体重超过300斤的庞然大物出现在擂台上已经很博眼球了,加上奥尼尔与Big Show相互锁喉的戏码,也让WWE的收视率剧增。

所以,他们在WWE擂台的摔跤,几乎等同于保罗·加索尔在美剧《犯罪现场调查》客串,都是为了满足 娱乐 至死的美国大众需求。

这一切都源于97、98年两次NBA总决赛,这是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职业生涯的最后两次总决赛,巧合的是,这两年公牛都在总决赛遇上了犹他爵士队,还有那个几乎整个职业生涯都被乔丹阴影笼罩的双煞组合。

比赛结果大家都知道了,马龙和斯托克顿依然无法逃脱乔丹的制裁,而这个系列赛留下了许多经典,特别是那场足以载入史册的第六场总决赛,除了故事的主角乔丹和拉塞尔,马龙和罗德曼的整场缠斗也对比赛的影响巨大。

其实整个系列赛, 罗德曼就用尽浑身解数阻止马龙抢篮板、接球和得分,拼抢、缠抱、卡位甚至摔跤,这两个肌肉棒子联手奉献了几乎是整个NBA 历史 上身体碰撞最为激烈的系列赛, 也看得观众席和电视机前的球迷血脉贲张。最终马龙也因为疲于和罗德曼的斗智斗勇让乔丹钻了最后的空子,杀死了比赛。之后两人的“恩怨”也从场上延续到了场外,因为两人在赛后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加上媒体的鼓动,两人不得不成为了“宿敌”。

这时,作为聪明的商人怎么会放过这种机会?( 纠正一下题主,当时的主办方是WCW并不是WWE,WCW和WWE公司的前身WWF是竞争关系,由于经营不善WCW在2001年被对手收购,合并成为今天一家独大的WWE联盟 )WCW看中了两人的市场,邀请两人来到WCW擂台进行一场摔角比赛,两人答应了。

于是比赛正式敲定, 罗德曼搭档摔角界一哥胡克霍根额对战卡尔马龙与摔角传奇“钻石”达拉斯, 虽然两名NBA球员的体型不输摔角手,但擂台技巧确实不敢恭维,加上可能排练和沟通不当,整个过程略显蹩足,没有节奏可言,最后比赛草草结束,以罗德曼和霍根胜利告终。

其实马龙和罗德曼场下关系相当不错的,因为能在摔角擂台当对手的,基本都是好朋友,不过当时的总决赛火药味十足,吊足了观众胃口,不仅让篮球比赛载入史册,也让摔角比赛成为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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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跤公司炒作,两人赚外快而已,都是演技。

是在WCW发生的,好吧

宿敌啊,97、98两个赛季,公牛和爵士连续两年在总决赛上对决,可无奈的是,老流氓迈克尔乔丹实在太过BUG,爵士终究没有摸到过冠军的奖杯。而在这两次总决赛中,邮差马龙和罗德曼的对决也成为除乔丹以外最大的看点。甚至这哥两,赛后还觉得不过硬,相约来到了WWE格斗场,以摔跤之名解决起恩怨了。

NBA球员到底有多壮?哪些球员可以与WWE摔跤手相媲美?

现联盟,恐怕没有人比亚当斯,格林,威少,字母哥,詹姆斯合适了!

美国篮球专家贾斯汀·阿尔瓦拉多,日前做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想,NBA的球员是有成为WWE的摔跤手潜质的,因为顶级的NBA的球员与WWE的摔跤手一样,都是集身材,力量/速度,技巧于一身的。当然,这并不是空穴来风的,除了丹尼斯·罗德曼和卡尔·马龙在WWE的舞台上一决雌雄的场面之外,沙奎尔·奥尼尔和查尔斯·巴克利与“巨石”强森(WWE摔跤巨星)的合照,更显NBA球员具备足够大的“优势”。

贾斯汀·阿尔瓦拉多认为,现联盟有五位球员可以成为WWE摔跤手:

史蒂文·亚当斯(雷霆队)

被球迷亲切称为“海王”的亚当斯,是俄克拉荷马城雷霆队的明日之星,他虽说长满了胡子,却只有27岁,他在赛场之上强悍有余,激情四射,却从来不是一个爱挑事的人。从一个参考的角度来看,WWE伟大的卡利似乎是亚当斯最完美的对手,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钱宁·弗莱曾在不久前敦促WWE,在亚当斯退役后一定要引入他。

德拉蒙德·格林(勇士队)

“追梦”格林在过去五年内,打出了全明星球员的数据,更是勇夺三冠的重要功臣,同时,他也是勇士队的双刃剑,因为他的大嘴实在是太可恶了,他几乎惹恼了任何人。他在赛场上时常与对手发生口角,或是肢体冲突,在场下的他更是难得消停,甚至连队友都难逃其调侃。他的这种做法,像极了WWE中“挑衅者”角色,萨摩亚·乔显然是格林最佳的“排挡”。

拉塞尔·威斯布鲁克

拉塞尔·威斯布鲁克不仅拥有能站上WWE的强壮身体,他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性格更像WWE的乔恩·莫克斯利一样在每一个晚上都精神抖擞,6英尺3英寸的身高,可能不会太过于显眼,但是,他200磅的身躯仍旧具备非凡的运动能力,绝对是他容易与所有人打交道的绝对优势,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威少要比乔恩·莫克斯利时髦的多。

扬尼斯·阿德托昆博(雄鹿队)

有谁还记得字母哥举哑铃的照片?这与他加盟NBA时期的照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也是荣誉的奠基石,有望蝉联MVP的称号。是啊,想象一下在WWE的拳击场上与之对垒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身高6英尺11英寸,肌肉242磅的字母哥,绝对够格与布洛克·莱斯纳尔一战,他们两个都是体育界的奇迹,无论是在NBA还是WWE,他们都是有望成为主宰者的人。

勒布朗·詹姆斯(湖人队)

勒布朗·詹姆斯不仅在NBA是统治级的,就算发展橄榄球相信也是超级巨星的角色,身高6英尺9英寸,体重250磅,体脂仅为16.6%的他,在WWE界相信也是像约翰·塞纳一般的存在。当然,赛场之上的二人也是有共同点的,塞纳被球迷冠以“小强”之名,原因是塞纳几乎每一场比赛都会被对手一摔再摔,直到将所有观众的希望都磨灭殆尽之时,才会绝地反击完成反击,詹姆斯则是越老越妖,如今已经35岁的他,仍出巅峰状态,是MVP的最佳候选人。

为何罗德曼和马龙会选择去WWE上进行摔跤决斗?

经常看NBA的朋友都知道,NBA对打架斗殴的处罚是很严重的,从几笔罚款到一次禁赛不等,所以即使是罗德曼、马龙这种自高自大的人物也不敢在球场上放肆!1997年和1998年,芝加哥公牛队连续两个赛季在总决赛对阵犹他爵士队,但犹他爵士队因为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的存在,连续两次倒在总决赛舞台上。比赛期间马龙和罗德曼摩擦很大,公牛做了战术安排。罗德曼故意挑衅马龙,马龙不敢接;一旦你采取行动,你就站在了牛的一边。

公牛没有罗德曼只丢了几个篮板,但是没有马龙的爵士,他们可能会被打败。其次,罗德曼的盯梢无法挑起突破,也会影响马龙的情绪,破坏马龙的状态,也有很好的破坏作用。而且因为NBA有严格的场地制度,所以有两个人搞WWE挑战赛的场景。

罗德曼和马龙在NBA给人一种硬汉的感觉。他们很强很凶,很适合演WWE。罗德曼和马龙在NBA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名气也很大。WWE是以娱乐为主的活动。两个NBA球星的加入,可以提升WWE的品牌价值。跨境事件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也是商人炒钱的一贯作风。

因为这两个人有一定的影响力,WWE以后会嗅到商机。如果WWE能安排他们摊牌,会吸引更多人的注意力,赚很多钱。于是WWE联系了这两个人,他们毫不犹豫地就同意了WWE的想法。WWE的想法也很好。1998年7月12日,罗德曼与摔跤手霍根配对,遇到马龙和摔跤手DDP,于是两人站在自由式摔跤场。

罗德曼和马龙的比赛不是1V1对抗,而是2V2。罗德曼的合伙人是摩根,马龙的合伙人是DDP。赛前罗德曼突然多了一个人,变成了3V2,于是很快击败了马龙和DDP,裁判判定罗德曼获胜。但是马龙无视规则然后放倒罗德曼和摩根,再放倒裁判,所以比赛结果没有定论。

罗德曼作为红牛王朝不可或缺的英雄,以6英尺6(2.01米)的身高仅拿下7个篮板。罗德曼的“死”和“拼”是他的“名片”和“价值”。如果和马龙打,他肯定会打到死,而马龙有“威逼利诱硬怕”的名片,也许罗德曼会赢?况且罗德曼在商界也是摔跤手,在这里看到很多人都会质疑。但我坚信“所有的技能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是无用的。”马龙虽然是“欺软怕硬”,但是人真的生气的时候却没有这样的说法。你怎么想呢?

NBA球星 卡尔.马龙 也参加过WWE职业摔角比赛吗?

确实参加过.. 不过是表演性质的 你可以到优酷上去看视频

呵呵 那个节目太假了

奥尼尔为什么出现在wwe的赛场上拜托各位大神

近日,NBA球星奥尼尔以特殊嘉宾的身份,参加了在华盛顿特区举行的一场美国职业摔角(WWE)比赛。有趣的是,在WWE协会的安排下,奥尼尔在擂台上,将一名体重达226公斤的选手撞飞出了擂台。在这场娱乐大众的表演中,奥尼尔展示了他的搞笑天分。 走上台前,奥尼尔先是跟观众一一握手,然后突然将一张科比的海报撕烂。“特区的人民,勒布朗·詹姆斯叫我代他问好,”奥尼尔说。不过说这句话遭到了现场观众的狂嘘。 奥尼尔在NBA赛场上是理所当然的巨无霸,然而在对手杰里科面前,主持人形容他“瘦得像牙签”。光说不练假把式,奥尼尔上场后撕烂了比赛服,露出黑色背心,与对手杰里科对视数秒,然后给了他一巴掌。杰里科暴怒,使出著名的“锁喉手”,死死掐住奥尼尔的脖子,奥尼尔还以颜色,也掐住他的脖子。两个大个子在场上僵持,这时台下的主持人冲了上来,一脚踹中杰里科,把两人分开。奥尼尔突然反击,没有利用绳圈的反弹,直接沉肩把体重226公斤的杰里科撞倒在台上。一击得手后的奥尼尔非常得意,高举双手,向场下的球迷欢呼。 据悉,奥尼尔的摔角比赛可能还会有续集。但他并不是第一个走上职业摔角擂台的球员,卡尔·马龙和罗德曼曾经在这里交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