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甲联赛体育场标准

中甲联赛体育场标准(中乙联赛体育场标准)

kszqyz kszqyz 发表于2023-03-22 06:48:07 浏览10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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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甲级联赛的赛事资料

2014赛季中甲联赛于2014年3月15日在山东青岛体育中心国信体育场举行开幕式,中甲完全积分榜如下(截止11月1日,青岛中能被中国足协处罚扣除7分)。

2014年11月1日,中甲联赛落下帷幕,最终重庆力帆和石家庄永昌冲超,武汉卓尔和石家庄永昌同分但是由于胜负关系遗憾未能冲超。 成都天诚 和延边泉阳泉排在最后降级中乙。

2015年中甲联赛陕西五洲队(原广东日之泉)因欠薪等方面被中国足协取消资格,2014赛季第15名递补,但是由于成都天诚队已经解散,由2014赛季第16名延边泉阳泉队递补。沈阳中泽队宣布退出2015中甲联赛,由上赛季中乙联赛第三名贵州智诚队递补。

6月27日,2015赛季中甲第15轮全面结束,领头羊延边长白山主场0-0战平青岛中能,但他们仍以31分拿到半程冠军,排名第二的河北华夏也没能乘机缩小差距,他们本轮被深圳逼平,以28分排名第2,同积28分的青岛则因净胜球劣势排在第3位。

目前,上赛季降级后递补保级的延边长白山以31分高居榜首,上赛季,延边还排名中甲联赛垫底,但一年过后,他们就成为了领头羊。河北和青岛同积28分排在二三位,大连25分排在第4,北控和哈尔滨同积24分。

排名靠后的队伍中,此前排名垫底的江西联盛0-1不敌北理工,他们仍以11分排名垫底,倒数第二的是湖南湘涛。 2014年中国足球甲级联赛是将由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2004年职业联赛改革后的第11届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也将是自1994年中国足球职业化以来的第21届中国足球次级职业联赛,本届赛事有16支球队参加。本届赛事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开赛,于2014年11月1日结束赛事。本届赛事最后冲超队伍为重庆力帆和石家庄永昌,降级队伍是延边泉阳泉和成都天诚谢菲联。但延边最终顶替陕西五洲而“起死回生”留在了中甲联赛。

详见主词条:“2014年中国足球甲级联赛” 2013年中国足球甲级联赛是由中国足球协会举行的,本届赛事有16支球队参与,比赛于3月16日开幕,11月2日落幕。最终哈尔滨毅腾与河南建业携手冲超。

详见主词条:“2013年中国足球甲级联赛“ 2012年中国足球甲级联赛是由中国足球协会举行的第九届中国足球甲级联赛。

详见主词条:“2012年中国足球甲级联赛”

中甲球队各自的足球体育场叫啥名,在什么地方?

北京八喜:朝阳体育中心

北京理工:北京理工大学

成都谢菲联:双流体育中心

广东日之泉队:广东省人民体育场

贵州智诚:省新体育场

哈尔滨毅腾:哈尔滨会展中心

湖北华凯尔:黄石体育场

湖南湘涛:贺龙体育场

深圳红钻:宝安体育场

沈阳沈北:沈阳体育学院主场

石家庄骏豪:裕彤体育场

天津松江:团泊洼体育场

吉林延边:龙井海兰江体育场

重庆FC:重庆奥体中心

重庆力帆:涪陵体育场

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升级规则是什么

;     简单来说是:一、获得决赛阶段前二名的球队,具备下一年度中国足球协会甲级队的注册报名资格。 二、如获得升级资格球队,经中国足协审核,不符合中甲联赛的参赛条件,其所空出升级名额由中国足协研究决定。 三、中乙联赛暂不实行降级制度。 复杂的就看下面: 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为中国足球协会于2003年推行中国联赛赛制改革后形成的第三级联赛(位列中超、中甲之后),改革后的中乙联赛于2004年开始首个球季,不设降级制度,俱乐部可自由报名参加,但需要通过了中国足协的相关注册手续才可获得参赛的资格,并将按俱乐部所在的省或城市的地理位置分为南区和北区两组。 中国乙级联赛属于半职业联赛,赛制是仿照中国2004-2005年度的CBA篮球联赛的南北分区制,每区前四名球队晋身八强赛(两回合合计)之后有四强赛(两回合合计)和决赛(于四强赛两支胜方的球队争夺),亦设有季军战(由两支于四强赛落败的球队争夺),而总冠军及总亚军将获得来季升上中甲联赛的资格。 [编辑本段]2009年参赛球队及主场 北区:火车头雅琪(武汉)、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天津松江(天津)、盘锦盟尊(盘锦)、三超小青(杭州)、大连毅腾(大连)、北京八喜(北京)。 南区:湖南湘涛(长沙)、贵州智诚(贵阳)、温州明日(温州)、宁波华澳(宁波)、三大康天(咸宁)、湖北绿荫(武汉)。 2009年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赛名称为“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简称“中乙联赛”。 第二条中乙联赛为中国足球协会主办,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组委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管理规定》进行组织和管理,由符合中乙联赛准入规定的乙级足球俱乐部和大学生球队参加的足球联赛。 第二章参赛资格、报名 第三条俱乐部、大学生球队参赛条件 一、本年度在中国足球协会及会员协会完成注册手续。 二、全额交纳联赛报名费和保证金。 三、按规定参加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体能测试,且达标人数满16人。 四、大学生球队参加中乙决赛。 (一)需向中国足球协会提出参赛申请并完成注册手续。 (二)除参加全国大学生联赛,不得代表任何单位参加其它任何系列的正式比赛。 (三)交纳联赛报名费和保证金。 (四)按规定参加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体能测试,且达标人数满16人。 第四条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经市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 二、获得《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并在中国足球协会的会员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办理了本年度注册手续。 三、与具备参加中乙联赛条件的俱乐部签定工作合同,由俱乐部按照国家规定为其办理了各类保险。 四、参加中国足协规定的体能测试并达到标准(守门员除外)。 五、符合参赛报名的年龄条件。 六、大学生运动员参加中乙决赛。 (一)经市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 (二)获得《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并在中国足球协会办理了注册手续。 (三)由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其办理了各类保险。 (四)符合参赛报名的年龄条件。 七、外籍运动员不予报名参加中乙联赛。 第五条教练员参加中乙联赛的条件 一、主教练持有中国足球协会颁发的《A级教练员岗位培训证书》或同等级别证书。 二、助理教练持有中国足球协会颁发的《A级教练员岗位培训证书》或同等级别证书。 三、完成本年度在属地会员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的注册手续。 四、与具备参加中乙联赛参赛条件的俱乐部或学校签定工作合同。 第六条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截止。 二、报名要求 (一)俱乐部报名应提交由大区组委会出具的联赛保证金交纳证明,否则中乙联赛组委会将不接受俱乐部报名; (二)俱乐部的报名单须经所属会员协会审核并加盖公章,方可向中乙联赛组委会正式提交,经审验无误后生效; (三)俱乐部名称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在中国足协注册的法定名称为准,不得在报名时自行变更; (四)每队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至3人、医生1人;如联赛过程中出现变更,俱乐部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大区组委会批准,并报中乙联赛组委会备案; (五)报名运动员最多30人;其中必须包括3名守门员。如中国足协抽调参赛俱乐部报名运动员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各级国家队的集训和比赛,每抽调1名运动员,参赛俱乐部可额外补报2名运动员; (六)报名运动员的年龄,25岁(198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不得超过5人; (七)俱乐部球队正式报名时须申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包括上衣、短裤、球袜,说明主色、副色; (八)各队运动员报名号码全年有效,不得更改。 三、大学生球队参加中乙决赛除参照第六条第二项有关规定外,需: (一)在决赛开始前二周完成报名。 (二)球队报名应向中国足球协会交纳联赛保证金和报名费,否则中乙联赛组委会将不接受球队报名。 (三)球队的报名单须经所属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方可向中乙联赛组委会正式提交,经审验无误后生效。 (四)每队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至3人、医生1人;如联赛过程中出现变更,球队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中乙联赛组委会批准备案。 第三章竞赛安排及决定名次办法 第七条竞赛安排 一、全年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二、预赛阶段:2009年05月09日至10月4日,为分区主、客场双循环赛制。 三、中乙联赛组委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委托辽宁省足球协会和上海市足球协会分别为2009年中乙联赛北、南区组委会的负责单位。 四、参赛队伍 北区:大连毅腾、火车头雅琪、杭州三超小青、天津松江、盘锦盟尊、北京八喜、青岛科大 南区:三大康天、湖南湘涛、贵州智诚、宁波华奥、温州明日、湖北绿茵、 五、决赛阶段:2009年10月至11月,为集中赛区双回合淘汰赛制。 六、参赛队伍:北区前四名、南区前四名、2009年度全国大学生联赛前两名。如果大学生球队自愿放弃参加乙级联赛决赛机会,则依据大学生联赛成绩依次递补。 七、如果因故没有大学生队参加乙级联赛决赛阶段的比赛,竞赛办法由中国足协另行研究决定。 第八条比赛地点 一、预赛阶段比赛地点在各参赛俱乐部球队的主场。 二、决赛阶段比赛地点由中乙联赛组委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管理规定》的相关程序选定。 第九条名次决定办法 一、在全部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预赛阶段的比赛 (一)在同一分区内的全部比赛中,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根据以下条件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___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预赛阶段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预赛阶段全部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6、抽签胜者,名次列前。 (三)南、北大区前四名,2009年度全国大学生联赛前两名,共十支球队有资格参加决赛。 (四)若获得大学生联赛前两名的队伍中,如有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当年的乙级联赛预赛阶段的比赛,则该队不能参加当年的乙级联赛决赛阶段比赛,所空名额根据大学生比赛成绩,由其他队依次递补。 三、决赛阶段的比赛 (一)获得预赛北区前两名的队,依次安排在A组第1、2号位。 获得预赛南区前两名的队,依次安排在B组第1、2号位。 获得大学生联赛前两名的球队,通过抽签的方式分别抽取A或B组。 抽到A组的大学生球队同预赛北区的第三、四名球队共同抽取A组的3、4、5号位。 抽到B组的大学生球队同预赛南区的第三、四名球队共同抽取B组的3、4、5号位。 (二)各组1号位的球队直接参加二进一两个回合淘汰赛。 A组2号位与B组5号位,A组3号位与B组4号位,B组2号位与A组5号位,B组3号位与A组4号位的球队进行八进四两个回合淘汰赛。 A组2号位与B组5号位比赛的胜队,同B组3号位与A组4号位比赛的胜队进行四进二两个回合淘汰赛,胜者与B组1号位球队进行二进一两个回合淘汰赛。 B组2号位与A组5号位比赛的胜队,同A组3号位与B组4号位比赛的胜队进行四进二两个回合淘汰赛,胜者与A组1号位球队进行二进一两个回合淘汰赛。 二进一两回合淘汰赛的负队进行三、四名一个回合的决赛;胜队进行一个回合的冠亚军决赛。 (三)决定八进四、四进二、二进一资格的比赛,进行两队两个回合比赛: 1、两队在两个回合各90分钟的比赛中,积分多者出线; 2、如两队积分相等,在两回个合比赛中进球多者出线; 3、如仍相等,则在第二个回合90分钟比赛结束后,进行30分钟的加时赛,胜者出线; 4、如在30分钟加时赛中仍为平局,则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定胜负,胜者出线。 (四)决定前三名的比赛只进行一个回合的比赛,如两队在90分钟内比赛为平局,则直接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定胜负。 (五)在八进四资格赛中的四个负队和四进二资格赛中的两个负队不再进行比赛,依次根据以下条件排列名次: 1、决赛阶段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2、决赛阶段的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3、决赛阶段的负球总和少者,名次列前; 4、抽签胜者,名次列前。 第四章奖励与升级 第十条中乙联赛冠军奖杯 中乙联赛设冠军流动奖杯,获得本年度联赛冠军的球队名称将刻在流动奖杯上。 第十一条奖牌 获得本年度中乙联赛前三名的球队,各颁发奖牌40枚。 第十二条最佳教练员 本年度中乙联赛结束后,评选一名中乙联赛“最佳教练员”。 第十三条最佳射手 本年度中乙联赛结束后,评选一名中乙联赛“最佳射手”。 第十四条最佳赛区 比赛监督为每场比赛的赛区体育场、安保、竞赛、接待、商务等组织管理工作进行评定计分。在本年度中乙联赛结束后,由中乙联赛组委会依据各赛区工作的得分,评选出最佳赛区。 第十五条升级与降级 一、获得决赛阶段前二名的球队,具备下一年度中国足球协会甲级队的注册报名资格。 二、如获得升级资格球队,经中国足协审核,不符合中甲联赛的参赛条件,其所空出升级名额由中国足协研究决定。 三、中乙___赛暂不实行降级制度。 第五章规则与规定 第十六条竞赛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根据国际足联或亚足联的要求制定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比赛时间 一、所有场次的比赛,必须严格按照中乙联赛组委会所安排的日程和规定的时间进行。 二、任何球队如因特殊情况须变更比赛日程或开球时间,应至少在赛前两周向赛区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比赛双方球队共同认可的书面文件,由赛区组委会认可后向大区组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大区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比赛场地 执行《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体育场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比赛运动员 在每场比赛中,每队报名上场运动员11人,报名替补运动员7人,并可从中选择3人替换上场。 第二十条比赛服装 联席会上确定的比赛服,不得再进行更换 第二十一条竞赛礼仪规定 除执行握手程序外,比赛结束后,双方球队应列队到对方球队坐席前集体行礼致谢。 第二十二条红、黄牌 一、运动员累计3张黄牌停赛1场,1张红牌停赛1场,除非纪律委员会对该运动员另有纪律处罚。 二、运动员所得的红、黄牌在预赛、决赛阶段分别累积计算,预赛阶段所得红、黄牌不带入决赛阶段,但纪律处罚依然有效。 三、运动员在决赛阶段半决赛之前获得的红、黄牌,不带入之后的比赛,但纪律处罚依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延误比赛 如球队出现延误比赛的行为,中乙联赛组委会将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罚。 第二十四条弃赛、罢赛、退出比赛 一、球队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其所引起的社会、法律和经济责任由该球队全部承担。 二、如球队被认定有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中乙联赛组委会将取消该球队的参赛资格,所有在赛程中规定与之比赛的球队,比分均计3:0获胜,如已进行的比赛实际比分高于此,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三、中乙联赛组委会将报请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作出进一步处罚。 第二十五条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和不正当交易 一、如球队被认定有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和不正当交易的行为,中乙联赛组委会将取消该球队的参赛资格,所有在赛程中规定与之比赛的球队,比分均计3:0获胜,如已进行的比赛实际比分高于此,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二、中乙联赛组委会将报请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作出进一步处罚。 第六章比赛监督、裁判员 第二十六条比赛监督 比赛监督由中国足协统一委派,依据《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管理规定》,对比赛和赛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比赛监督的工作直接对中国足协负责。 第二十七条裁判员 一、中乙联赛的裁判员由中国足协裁委会选派。 二、裁判员参加中乙联赛裁判工作,必须遵守中国足协、中国足协裁委会的各项规定。 第七章赛区接待 第二十八条球队接待 一、球队接待要求和标准,执行《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管理规定》。 二、如客队自行安排食宿地点,该球队必须在比赛三天前通知赛区组委会,以便赛区安排相应的接待和安保工作。如遇非常情况,赛区组委会在书面报经中国足协批准后,可指定客队住宿地点,并保障客队的基本需要和安全。 第二十九条比赛监督、裁判员接待 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接待条件、补贴标准,___据《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其他人员接待 一、因工作需要,中国足协向大区或赛区派出工作人员时,由大区组委会负责接待。 二、接待条件、补贴标准参照《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管理规定》比赛监督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第八章财务和经营 第三十一条中乙联赛组委会工作经费 中乙联赛组委会办公经费自理,并严格执行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大区、赛区、决赛组委会工作经费 大区、赛区、决赛组委会工作经费的来源、支出和管理,依据《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球队参赛费用 一、球队一切参赛费用自理。 二、球队参赛应交纳的费用: (一)联赛保证金 1、俱乐部每队50万元,大区组委会依据规定在联赛保证金中扣除红黄牌及违规违纪罚金,其余部分于联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俱乐部。 2、大学生球队每队2万元,组委会依据规定在联赛保证金中扣除红黄牌及违规违纪罚金,其余部分于决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球队。 (二)预赛报名费:每队4万元。 (三)决赛报名费:每队6万元,在八分之一比赛中被淘汰的队退还4万元,在四分之一比赛中被淘汰的队退还2万元。 三、规定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四条联赛经营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九章罚则 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 一、对中乙联赛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的依据为:《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中国足球协会乙级队联赛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 二、违规违纪行为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作出处理。 第三十六条预赛阶段的纪律处罚 一、在预赛阶段的比赛过程中,如球队、教练员、运动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由大区组委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作出处罚,并报中乙联赛组委会备案。 二、如球队、教练员、运动员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超越大区组委会纪律委员会处罚权限,由大区组委会报中乙联赛组委会,由中乙联赛组委会提请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作出处罚。 第三十七条决赛阶段的纪律处罚 在决赛阶段的比赛过程中,如球队、教练员、运动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由中乙联赛组委会提请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作出处罚。 第三十八条其他处罚 一、获得当年中乙联赛前二名的球队,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甲级俱乐部的注册报名资格: (一)如有证据表明该俱乐部与中超、中甲俱乐部存在关联关系(含有中超、中甲俱乐部或是股东的股份,或由中超、中甲俱乐部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二)以各种方式或理由将其升级资格转让与其他俱乐部。 二、如中国足协抽调参赛球队一线或梯队的运动员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各级国家队的集训和比赛,球队必须保证被抽调队员按规定时间报到。球队如不能执行此项要求,中国足协将对该球队施以扣除联赛积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 三、获得中乙联赛附加赛资格的大学生球队,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决赛参赛资格: (一)如有证据表明该球队与中超、中甲俱乐部存在关联关系(含有中超、中甲俱乐部或是股东的股份,或由中超、中甲俱乐部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二)如有证据表明该大学生球队的运动员在决赛之前报名参加了中国足协组织的其它比赛。 四、自愿放弃决赛参赛资格,或经审核不具备参加决赛资格以及被取消决赛参赛资格的大学生球队将由大学生联赛其他球队依成绩递补。 第十章争议与仲裁 第三十九条争议 所有参加中乙联赛的球队及其工作人员、教练员、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十一章有关争议处理的规定。 第四十条仲裁 一、在中乙联赛范围内出现的争议,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中乙联赛大区组委会提出仲裁申请。 二、如对大区组委会所作出的裁决提出异议,可向中乙联赛组委会提出仲裁申请,由中乙联赛组委会提交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三、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四、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本规程由中国足协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国足协确定

中国的运动场(足球比赛场)为什么观众席一般都不接地,非要离地面那么多?

这个一方面是从观众安全考虑的。在中国,安全化设计、安全化管理是一票否决制的!另外,一个方面,很多的足球场(其实应该叫体育场),它是一个综合性比较强的运动场,不光是能踢足球,还可以进行其他的体育运动,比如田径。所以,运动员进入场地的通道、休息室、器械室等等就会比较多,这样的话没有落地设计那么就不足为奇了。其实归根结底还是中国的足球产业不发达,在一个城市里面,一到两个球队养不起这样一个只供球队训练、比赛的足球场,不像国外,比如欧洲,本国联赛、杯赛和欧洲冠军联赛等等,它们的电视转播收入和球队附属品收入是非常可观的!

谁知道中超联赛入场有什么要求

中超联赛委员会安全秩序文件

全国足球比赛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国足球比赛赛区的管理,维护赛场安全秩序,保障足球比赛安全有序进行,依据中国足球协会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全国足球联赛体育场设施和安全规范》和中国足球协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足球比赛赛区是指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地方会员协会承办的全国各级各类成年和青少年男、女足球比赛及各种国际足球比赛的赛区。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各足球比赛赛区应成立安全保卫组,在中国足球协会联赛委员会和中国足球协会安全保卫委员会的指导和赛区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赛区安全保卫和维护赛场内外秩序工作。

第四条 加强对观众的教育和宣传,建立良好的赛区秩序,促进当地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规范赛场秩序管理,推动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 加强对球迷组织的指导和管理,教育球迷自觉遵守赛场纪律,维护赛场秩序,为双方队员加油助威。要公正对待裁判员,冷静对待他们可能的失误,“理智对输赢”,使球迷组织成为赛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力量

第六条 比赛前必须请有关方面对体育场建设结构、疏散条件、各项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确保体育场建筑安全可靠、出入畅通、消防、照明等设施完备有效。

第七条 主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预案,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确保落实。

第八条 观众入场时要严格验票,严禁无票或持假票、废票等入场,确保体育场观众席的安全容量。

第九条 要采取切实措施,严格进行入场检查,无论是在赛前还是在中场休息时或比赛进行中,严禁观众将危险物品、各种软硬封口包装饮料、杂物及可能破坏赛场秩序的不文明、不健康甚至有侮辱或谩骂性的旗帜、标语等带上看台。

第十条 坚决禁止观众向场内投掷饮料瓶、杂物及可能干扰比赛或伤及人身的任何物品。

第十一条 坚决禁止观众擅自或强行进入比赛场地。赛场内不能安排军乐队、锣鼓队等,该类助威性队伍可以在观众席上安排在特定位置。

第十二条 坚决禁止观众围堵、攻击裁判员、运动员、赛场工作人员及他们乘坐的车辆。

第十三条 坚决禁止观众之间相互指责、谩骂的不文明行为和相互攻击的暴力行为。

第十四条 球迷协会有组织的到其他赛区观看比赛,必须作出文明观赛的书面保证和承诺,经两地公安部门及两地会员协会审核批准,并由球迷所在地区会员协会负责人、公安部门负责人带队。赛区委员会接待和安排外地球迷观看比赛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保和隔离措施,以确保赛场及观众席的秩序和安全。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五条 对赛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将予以内部警告处罚:

(一)验票不严,看台秩序出现局部或小范围的混乱,但未造成更大影响;

(二)因入场检查不严,出现极个别观众向场内投掷饮料瓶等杂物,但尚未明显干扰比赛,也未造成伤害;

(三)极个别观众擅自翻越看台进入赛场,但被及时制止;

(四)极少数观众围堵裁判员、运动员、赛区工作人员及其乘坐的车辆,但被及时制止。

第十六条 对赛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将予以警告处罚:

(一)已被内部警告过一次,再次出现应被内部警告的情况;

(二)因验票不严,看台出现较大的混乱,但被及时制止;

(三)因入场检查不严,出现少数观众向场内投掷饮料瓶等杂物,明显干扰比赛,但未造成伤害;

(四)少数观众擅自翻越看台强行进入场地,但被及时制止;

(五)少数观众围堵、攻击裁判员、运动员、赛区工作人员,但被及时制止,且未造成伤害;

(六)少数观众之间发生冲突或互相掷物攻击,但被及时制止。

第十七条 对赛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将予以警告处罚,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已被警告一次,再次出现应被内部警告或警告的情况;

(二)观众向场内大量投掷饮料瓶等杂物,严重干扰比赛,但未造成重要伤害;

(三)较多观众擅自翻越看台强行进入赛场,严重干扰比赛,但被有效制止;

(四)较多观众围堵、攻击裁判员、运动员、赛区工作人员及其乘坐的车辆,但被有效制止,且未造成伤害;

(五)众之间在较大范围发生冲突或互相掷物攻击,但被有效制止,且未造成重要伤害。

第十八条 对赛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将予以取消公开比赛资格、取消主场比赛资格等处罚,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已被警告两次,再次出现应被警告的情况;

(二)观众大规模向场内投掷饮料瓶等杂物,使比赛多次中断或较长时间中断,或造成重要伤害;

(三)大量观众强行进入赛场,使比赛中断且难于继续进行;

(四)大量观众围堵、攻击裁判员、运动员、赛区工作人员及其乘坐的车辆,较长时间未能制止,或造成伤害;

(五)观众之间在较大范围内发生冲突或相互攻击,虽然被制止,但造成重要伤害。

第十九条 对赛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将予以取消赛区资格的处罚,并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

(一)曾被处以取消公开比赛资格,取消主场比赛资格等处罚者,再次出现应被做出这种处罚的事件;

(二)规模围攻裁判员、运动员、赛区工作人员及其乘坐的车辆的暴力事件,或造成严重伤害;

(三)观众之间出现较大规模的暴力事件,或造成严重伤害;

(四)体育场建筑不安全、疏散不畅、消防不力等,引发严重事故,或造成严重伤害。

第二十条 未被列入的其他扰乱或破坏赛区秩序和安全的行为或事件,将参照上述条款予以处罚。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国足球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席会议批准后生效,原《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同时废止。

第九条就是答案.在百度搜索"全国足球比赛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也可以参考

参考资料:全国足球比赛赛区安全秩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