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俱乐部不合理协定

nba俱乐部不合理协定(nba 俱乐部)

kszqyz kszqyz 发表于2023-03-20 15:39:07 浏览177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本文目录一览:

NBA劳资谈判究竟是什么?又有什么后果?

NBA劳资谈判是NBA联盟官方和NBA球员工会之间在2005-2011年版劳资协定即将到期的情况下为达成新协定进行的谈判。由于金融危机影响,谈判双方早在2009年8月即提前开始了会面。由于资方坚持硬工资帽、削减球员工资在篮球相关收入(Basketball Relative Income,简称BRI)中的比重、降低合同长度等要求,谈判一直不很顺利。

劳资协定(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简称CBA)是联盟和球员工会制定的一个合约,订立了一些双方都必须遵循的规则。劳资协定定义了工资帽以及其设定程序,顶薪底薪,转会规则,选秀程序以及其他很多运作规范,这些规则是NBA这样的联盟维持运作的保证。另外,劳资协定也被用来避免NBA违反“反垄断法”。如果没有CBA,NBA的许多实际操作(像工资帽,选秀等等)都有可能违反谢尔曼法案(反垄断法)。

最近的一份劳资协定从2005年开始生效,它将一共沿用6年,直到2011年6月30日结束。因为金融危机影响,资方强烈要求制定硬工资帽等强硬措施,令新一期劳资协定的谈判的前景变得难以预测。

NBA中的伯德条款和阿里纳斯条款是什么

伯德条款:

超过工资帽的最高金额再签约的例外条款。球队可以不受工资限额的规定与本球队的自由人续约,但是,续约的自由人必须在该球队效力三年以上。这样的自由人每赛季的工资可以提高10.5%,而签其他球队只能提高8%。

如果你在同一支球队中连续效力三年,三年之后你成为了自由球员,这时你就是“够资格的老兵球员”,NBA就允许你的母队给予你最大的合同,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涨10.5%,而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只能上涨8%。即使你上涨的部分使球队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也是规则所允许的,但不能超过奢侈税的要求,另外,合同签定的最长年限也可以从一般的5年上调为6年。

事情的缘由是,1984年伯德成为了自由球员。而NBA为了制造凯尔特人和湖人这样的球队对峙局面,对于老兵球员故意采取了宽大措施,以便凯尔特人能够留住伯德,从此这就被称为了“伯德条款”。

使用该特例的条件:

具备伯德权的自由人需满足以下条件:该球员必须在没有被买断,或者没有以自由人身份更换东家的情况下效力三个赛季。更直接点说法,当一名球员在一支球队效力了三个赛季的话,那么他将具备伯德资格。这三个赛季中,可以是1份3年合同,也可以3份单年合同。伯德权可以被继承。比如球员A在小牛打了1个半赛季,但被交易到了篮网,随后在篮网履行完了他剩下的1年半合同,这时篮网将拥有球员A的伯德签约权。

伯德条款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首轮新秀合同,当一名新秀球员打完第三个赛季时,按例他也将拥有伯德权,但由于首轮新秀合同的年薪都有硬性规定,因此伯德权规定,用伯德条款签下的合同不能达到顶薪,最多只能为该名新秀原新秀合同中规定的第四年年薪(比较少)。因此,球队一般是等新秀履行完合同才用伯德条款续约,这样才能用顶薪留住出色的新秀球员。

当然伯德权的继承并非没有限制。NBA规定,如果一名球员签的是1年合同,并且该赛季结束后他就拥有伯德或者早伯德权的话,那么他也将拥有交易的否决权,因为交易会让他失去伯德或早伯德权(多年合同不会)。比如2006年小牛和德文-乔治签下了一份2年合同,2007年夏天,拥有球员选项的乔治跳出了合同,但因为无处可去最终又和小牛另签了一年合同。2007-08赛季中期,小牛准备用乔治作交易添头交易基德,结果小人物乔治险些毁了老板库班的春秋大计,因为乔治在赛季结束后将拥有早伯德权,又是一年合同,交易会让他失去早伯德权。于是乔治便使用了否决权,也终于让世人知道,不光是科比那样的大人物有交易否决权,乔治这样的小人物也是有尊严的。

阿里纳斯条款:

从在此合约中第二年的薪金就受到了最大涨幅8%的限制;第三年薪金则能够大幅度提高,它可以是球队执行选择权所能提供的最高薪金,且不受平均薪金规则的制约。在第三个赛季之后,薪金的最大涨幅(包括跌幅)为第三年的6.9%。如果球队能提供的最高薪金是不违反前两个赛季的规定的话,合约中可以只说明第三个赛季薪金的最大涨幅。同时,合约中所提供的薪金必须是有担保的,且不包含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

如果第三年的涨幅超过了8%的标准,联盟就会为球队设置一个附加的限制。为了能够确定球队能够支付的最高薪金的尺度,他们不仅确认是不是第一年的薪金符合标准,他们必须确认整个合同期的平均薪金都低于最高薪金。举例说明,一个球队距离最高薪金有800万美金的空间,他必须保证3年的合约总额不超过2400万,4年不超过3200,5年不超过4000万。如果合约没有写明第三年的涨幅可高于第一年薪金的8%,那球队只能将第一年的薪金控制在最高薪金之下了。

“Gilbert Arenas规则” -- 适合一切在NBA呆了1-2年的受限制自由球员,邀请合同(Offer Sheet)的第一年薪金不得超过当年的中产阶级条款(第二轮新秀的原球队只要有中产阶级特例就能match任何合同),通过这样的办法限制第一年的薪金以保证球员最先的球队能够通过引用伯德条款,或中产阶级条款给球员提供相应的合约。

NBA停摆问题劳方与资方存在哪些矛盾?

NBA会停摆主要就是球员、球队老板和联盟三方就劳资合同上存在的问题。

老板

在球队无法赚钱的前提下,老板们尽量希望是少亏钱,或者说将支出和收入拉平。 老板们为了减少亏损,只能压低成本。工资占据了总收入的57%,在这一块动刀,显然是最有效的。首先,在新的劳资谈判中,57%的工资降低到45%,而这也意味着球员们的平均工资将下降21%左右;其次,制定硬性工资帽,这将代表着联盟持续了近30年的运作方式将要发生巨大改变。NBA实行的是“软工资帽”,意味着存在花费的限制,但是球队被允许在个别情况下利用一些“特例”来超过规定的限额。这些特例其中之一就是“伯德条款”,球队可以在续签本队球员的时候超出工资帽。Stern曾经表示:“那(伯德条款)遵从了我们的信念──它对于一名被给予了职业生涯的主队所认可的球员保有延续性是一件好事。”,实施硬性工资帽将意味着所有我们耳熟能详的中产特例、老将特例都将寿终正寝。最直接的结果就是联盟的中层球员将大面积失业。

球员

在球员眼中,工资是他们的生命线。至于亏损,他们认为是老板的满口谎言。球员工会执行官比利·亨特对于“福布斯”的亏损报表对此抱有争议:很多被报道的损失都是来自于贬值、折旧和债务的利息,而这不应该纳入联盟的账目表。亨特表示:“也许根本就没有损失,它完全取决于采用何种会计程序。如果不把利息和贬值计算在内,那3.7亿的亏损立刻就划掉了2.5亿。”亨特的要点在于:球队转手的花费跟球队运营的花费应该是独立而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就像球员们没有得到授权分享出售球队所带来的利润一样,他们也不应该受到球队转手花费的拖累。 至于一些劳资协定的细节讨论,也是球员必须坚守的:比如,合同年限减少,对于经常有受伤之虞,且很可能会导致职业生涯报销的球员而言,年限短就意味着自己缺乏保障。而取消伯德条款、老将特别条款等,从道德上而言,也有点说不过去。很多人会认为球星收入很大依靠广告和赞助,但事实并非如此,除了奥尼尔、科比、詹姆斯数人外,剩下的球员主要收入还是依靠打球的工资。这也是他们绝不退让的重要原因。

联盟

球队斯特恩代表了NBA,而联盟在这场停摆中最关注的就是利益。斯特恩是NBA的主席,服务于30支球队的老板。有一点会影响到各位老板利益的事儿,斯特恩都要考虑得面面俱到。NBA入不敷出,球队和联盟都在亏损,斯特恩的海外计划屡屡受挫。在斯特恩暂时没有好的收入方式时,只能选择和老板们站在一起,减少收入最行之有效。 此外,斯特恩还宣布了裁军的想法。球队减少,球员打球的机会也会少很多,伤害到的又是球员利益。

“NBA停摆”是NBA的特有名词,就是指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体育联赛暂停的局面。NBA历史上因为各种原因发生过5次联赛“停摆”的情况。1998-1999赛季,当时的NBA资方要求限制大牌球员收入过高的情况,在商谈无果的情况下,联赛最终“停摆”,乔丹也随之退役。2011年7月1日12时01分,旧劳资协议正式到期。在经历长达近三个小时的终极谈判之后,球员工会和资方代表仍然没有就新的劳资协议谈判达成一致。2011年11月26日,劳资双方在经过了长达15小时的谈判后终于宣布达成协议,结束了持续时间达149天的漫长停摆。

NBA为什么会出现停摆

NBA出现停摆的真正原因在于NBA球队老板不满支出巨大,劳资双方在“硬工资帽”制度、“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上有巨大分歧。球员方面愿意同意一份5年内减少薪金总额5亿美元的提案,但他们拒绝接受资方提出的6200万美元硬工资帽。资方则希望同时达成一份10年协议,确保每年的薪金支出不超过20亿美元(本赛季这个数字就已经达到21.7亿),10年的劳资协议长约是球员方面无法接受的。

如果NBA一旦出现真正停摆,那么对于不少球员而言,这次停摆将会给他们造成各方面的巨大损失,特别是联盟的一线球员的损失将是无法估算的,科比皇帝收入将会锐减,而小巨人姚明或将面临的失业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