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计划2022

百人计划2022(衢州人才引进政策2022)

kszqyz kszqyz 发表于2022-11-02 03:40:54 浏览58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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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人才引进政策2022

对在衢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1年及以上,每年给予3000-10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大学生来衢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到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实习的,所在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补助。
一、人才补贴类型及标准
1、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国家“引才计划”人才(含中组部划转认定)、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省特级专家,给予购房补贴100万元。
2、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百人计划”人才、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省“引才计划”人才、省“万人计划”人才、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给予购房补贴80万元。
3、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杰出人才团队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三名)、“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60万元。
二、A类人才详细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市委人才办。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市科技局。
3、省“鲲鹏计划”入选者市委人才办。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市委人才办。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院士市委人才办、市科协。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市社科联。
7、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市科协。
8、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规范人才市场活动,维护人才、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才市场管理,是指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活动的管理。人才市场服务的对象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绍兴人才补贴政策2022

对象和标准:
(1)对2017年后在绍兴申报入选的国家“引才计划”人才(含中组部划转认定)、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省特级专家,给予购房补贴100万元。?
(2)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百人计划”人才、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省“引才计划”人才、省“万人计划”人才、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给予购房补贴80万元。???
(3)对2017年后在绍兴申报入选的“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杰出人才团队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创新绍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三名)、“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60万元。?
(4)对2017年后申报入选的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
(5)对2017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对2017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但不在市本级缴纳社保的博士,在市本级连续工作满36个月,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以工资流水或纳税记录代替缴纳社保)。?
(6)对2017年后初次来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硕士,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
拓展资料:对2020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毕业时间距离初次来市本级企业工作时间不超过5年,下同)的“双一流”高校及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
对2020年后初次工作,与市本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的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5万元。
其中,)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本科人才(含派遣人员),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其他本科人才适用购房补贴的企业范围由各区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绍兴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第3条(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政策,除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购房补贴外,其他均不纳入市本级人才补贴申报范围。

大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第一条,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大大连”,吸引国内外人才来连工作或创业,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04〕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引进人才是指从我市以外引进的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人才的工资待遇、参股形式及分配方式,均由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国家机关按有关规定引进聘用急需的高层次管理或技术人才,由主管部门确定岗位薪金,对高出国家规定收入部分,可申请市人才发展资金补贴。对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海外留学生在我市取得的工薪收入,可视同境外收入。留学人员回国时携带自用的研究资料、书籍文献由海关审查免税放行。
第四条,引进人才的住房,由用人单位按照我市及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优先通过货币补贴方式解决,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补贴。来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下列高层次优秀人才,可享受市政府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补贴:
(一)两院院士补贴30万元;
(二)“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外知名专家、学者,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进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的人员补贴15万元;
(三)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或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补贴6万元。用人单位应以不低于1:1的比例匹配资金用于安家补贴。
第五条,来连工作的两院院士(含双聘院士)每月享受1500元的院士津贴。
第六条,引进人才的科研课题,可向市科技局、财政局申请立项,并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对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及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的,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后,可通过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技改费等渠道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取得博士学位来我市市属单位工作的人才,市科技局、财政局根据其科研立项情况,可适当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凡国家部委为我市留学回国人员的科研项目划拨资助经费,其项目与我市经济发展直接相关或有重大影响的,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增加项目补助。
第七条,引进人才在本市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采用股份形式在企业实施转化的,企业应将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30%的股份,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主要参加人员;以技术方式将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应从转让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部分奖励给成果完成人;自行转化或合作实施转化的,应当在项目完成投产后3~5年内,从该科技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人员。其中,主要贡献者所得的奖励要占奖励总额的50%以上。
第八条,加快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博士生进站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两年期间,市政府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的项目启动补贴,建站企业应以不低于1.5倍的比例匹配资金,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博士后留连或来连工作。
第九条,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入中、小学可由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第十条,对引进的人才,因本人要求流动或出国留学被原单位辞退、除名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来连前和来连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龄。
第十一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连分支机构,均可按本规定引进人才。
第十二条,引进人才落户或办理《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应按照《大连市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办法》(大政发〔2003〕62号)和《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申请引进人才,经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后,即可办理调入手续。有关部门在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应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引进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第十四条,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法制定更加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0日起施行。《大连市引进优秀人才若干规定》、《大连市引进留学人员来连工作若干规定》(大政发〔2000〕14号)和《大连市关于引进人才的补充规定》(大政发〔2001〕77号)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
《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陕西人才引进政策2022

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如下:(1)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2)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3)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学历(3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为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来陕西创业、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引进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西安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1、技能人才落户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技能人才包括: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具有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者,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本市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2、专业技术人才落户凡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在国外留学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本市市区内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事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3、高级人才落户凡符合高级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高级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二、应届生落户西安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1、毕业生在我中心报名登记,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申请人事代理;
2、毕业生落实西安就业单位以后,持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交予我中心;
3、将我中心加盖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拿回学校盖章(交给学校一份);
4、毕业生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或户籍卡)、1寸2寸照片各4张等材料交予我处,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嘉兴市人才补贴政策2022

对象和标准:
(1)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国家“引才计划”人才(含中组部划转认定)、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省特级专家,给予购房补贴100万元。
(2)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百人计划”人才、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省“引才计划”人才、省“万人计划”人才、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给予购房补贴80万元。
(3)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杰出人才团队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三名)、“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60万元。
(4)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
(5)对2017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对2017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但不在市本级缴纳社保的博士,在市本级连续工作满36个月,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以工资流水或纳税记录代替缴纳社保)。
(6)对2017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硕士,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
拓展资料:对2020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毕业时间距离初次来市本级企业工作时间不超过5年,下同)的“双一流”高校及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
对2020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的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5万元。
其中,)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本科人才(含派遣人员),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其他本科人才适用购房补贴的企业范围由各区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嘉兴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第3条(嘉教人〔2018〕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政策,除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购房补贴外,其他均不纳入市本级人才补贴申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