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蒙认为第三部门志愿失灵

萨拉蒙认为第三部门志愿失灵(第三部门的定义)

kszqyz kszqyz 发表于2022-10-31 21:21:18 浏览289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本文目录

第三部门的定义

第三部门,即“通过志愿提供公益”的NGO或NPO。从范围上讲是指不属于第一部门(政府)和第二部门(企业)的其他所有组织的集合。因此,主要为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未注册的草根组织。 第三部门是一个与传统模式相异的全新组织形式,美国学者萨拉蒙称之为现代民族国家之后的“全球社团革命”。据说工业化发展模式要求民族国家,而后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则要求发展跨国的第三部门组织。虽然一般谨慎的学者认为它应当与第一、第二部门互补互动,而不是向这两个部门挑战乃至试图取代它们。

公共政策概论 志愿失灵 名词解释

志愿失灵是个人或集体自愿的非政府组织也有其内在的局限性,在以筹款志愿为基础而建立的非政府组织中,实际上也是问题重重,由此便诞生了志愿失灵的说法。

愿失灵是指个人或者集体自愿的非政府组织在其志愿活动运作过程中出现种种问题使得志愿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志愿团体不断展开行动试图
帮助弱势群体,社会各界亦给予一定的关注与支持,但另一方面受助群体仍不能有效的得到帮助或者某一些群体得到过剩的帮助而另一些得不到帮助。总的来说,受
助群体得到的收益远小于社会付出的资源。
萨拉蒙提出了著名的志愿失灵理论,指出了非政府组织的几大缺陷:
(1)慈善不足。非政府组织活动所需要的开支与所能筹集到的资源之间存在
巨大的缺口。就获取资源的方式而言,政府的特征是“强制”,营利组织的特征是“自愿”和“互利”,而非政府组织的特征是“自愿”和“公益”。非政府组织用
来“生产”公共产品的资源有三个来源: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和收费。通常志愿捐款只占非政府组织开支的很少一部,服务性收费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过高则很容
易使公民反感,会受到公民的抵制,而且这不符合非政府组织的初衷,一般来说,非政府组织不会将其作为主要资源来源。因此,不论是历史还是现在,政府补贴一
直是非政府组织的主要来源,在其预算开支中占主要地位,并还处于上升趋势。但由于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政府重塑运动,政府越来越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来过多地
支持非政府组织了。
(2)非政府组织往往存在家长作风,实际掌握经济资源的人对如何使用资源有较大的发言权,他们所做的决定往往既不征求多数人的意见,也不必对公众负责和接受监控。
(3)非政府组织的业余性。非政府组织强调的是志愿性,义工服务,工作常常由有爱心的志愿人士担任,这不可避免影响组织绩效和服务产品质量。同时,由于非政府组织不能提供有吸引力的工资待遇,因此很难吸引专业人员加盟,这也影响非政府组织功效的发挥。
(4)非政府组织对象的局限性。正如前面所提到的,作为政府失灵的一种补
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对象往往只是某些特定的社会群体,如特定的种族、特定的宗教、特定区域的居民、特定的性别和年龄。由于不同非政府组织筹集资金、组织
动员能力不同,不同群体受到的服务肯定会不同。以慈善活动为例,如果每个群体都要建立自己的慈善机构,很多机构提供的服务很难产生规模效应,或者成本很
高,效率很低。
(5)除了以上问题外,作为制度环境的产物,非政府组织存在被环境同化的
可能,这是因为任何一种组织的存在都是以反应迅速和高效管理为目标的,非政府组织也不例外。政府组织与市场组织是两种成功的组织形式,它们的结构和运转方
式也是非政府组织模仿和选择的,所以非政府组织的官僚化倾向和组织目标的转移也就在所难免,这些也是志愿失灵的一种表现。

志愿失灵的应对措施

承认非政府组织的志愿失灵,并没有削弱非政府组织存在的必要性,萨拉蒙认为非政府组织的短处正好是政府的长处,而政府的短处正好是非政府组织长处。他们之间是相互依赖的。非政府组织应该作为最初提供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只有在非政府组织提供服务不足的情况下,政府才需进一步发挥作用。据此,他提出了一个“委托政府”理论,政府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将提供公共服务的任务委托给非营利性组织来承担,二者之间达成一种相互依赖各自比较优势的分工,政府负责资金支持,非政府组织负责提供服务,二者的合作可以使双方各自发挥出自己的优势。政府通过一部分职能下放,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尽管政府需要订立合约进行监督,但是这些都低于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同时这种合作可以适应地方各种需求,避开庞大的官僚系统。如果某些公共产品不是由政府独家提供,而是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提供,并且在它们之间建立起一种平等的竞争关系,那么肯定会促使它们提高生产效率,扩大消费者的选择机会和效用。
需要补充的是,第三部门在提供服务时,也可以委托市场来提供一部分服务,特别是市场比较擅长的部分。如在环境治理、环境呼吁等工作委托给发展较好的环境保护组织,同时政府为组织在这些项目上的运作提供资金。而接受委托的环境保护组织除了将一部分自己擅长的任务留下,还可将其中一部分工作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委托给相关的环保公司。因此,三部门合作各自发挥优势,相互补充,从而最大程度的满足社会中不同人群的需求。

谁能给我一篇我国第三部门发展的困境及对策分析的论文 崔会敏的那篇也好啊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因素作用, 我国第三部门发展面临双重困境.一是在许多经济和社会领域, 缺乏相应的第三部门承担应有的责任, “第三部门缺失“ 二是某些领域现存的所谓第三部门受到个中因素影响, 即 ; 未能发挥 其应有的功能, “志愿失灵“ 即 .解析这两种困境的前因后果, 对于培育, 推动我国第三部门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内在原因 即第三部门自身逻辑上的难题.对于制度性缺失, 社会整体发 育不全的我国而言, 它成为第三部门缺失的障碍性因素.这主要包 括: 1.潜在的营利动机. 作为准公共产品的生产者.非营利组织存在着与营利组织一 样的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冲动.商业化诱惑导致第三部门内 部目标和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 2.责任监督的困境 第三部门活动和组织特征的特殊性,使得对第三部门的监督 面临着特殊的困难, 主要表现在: 第一, 产出和服务难以有效测量. 第二, 监督标准的多样化.第三, 服务的间接性致使监督主体和监 督机制缺位.第四, 监督机制制度化不足.对第三部门的约束相当 程度上靠的是一种道德和责任感驱动的自律,硬性约束环境要弱 得多.② (二)外在原因 我国尚未完成政府与市场的分离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相较于 政府, 市场相对发达和完善条件下的西方国家来说, 我国第三部门 缺失, 有着自身的潜在因素.这主要包括: 1.社会因素发展程度的一致性不足. 第三部门的兴起和发展是 社会制度条件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它与复杂的社会因素分不 开, 包括: 公民参与意识与参与程度的提高; 自下而上的民间自助 组织和社会运动的发展: 国家在社会生活领域中有意识的 “功能让 渡“ 社会自治环境的不断改善: : 等等. 我国在转型期很难使这一系 列因素, 条件得到一致的满足. 2.组织生成机制的偏颇. 我国第三部门在组织生成机制上更多 的是政府选择而非社会选择.③这种对政府行政机构的过分依赖, 一方面严重束缚了组织的活力; 另一方面, 这种做法也导致了第三 域与社会的远离. 3.资源投入的不足.从宏观角度看, 我国第三部门资源投入不 足主要体现在第三部门年度总支出规模太小.据有关方面统计, 1998年我国社团的总支规模约为 362 亿 995 万元,占 GDP 比重的 0.46%, 而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 澳大利亚等国一般超过 5%.④第 三部门所需资源投入的匮乏是造成我国当前第三部门缺失的一个 重要原因. 三, 转型时期我国第三部门的 “志愿失灵“ 第三部门不是万能的, 也存在被萨拉蒙(Salamon)称之为 “志愿 失灵“ 的问题, 他提出了 “志愿失灵“ 四个方面的表现: 一是慈善资 金不足.二是慈善活动的狭隘性.三是慈善组织的家长作风.四是 慈善组织的业余性. (一)我国第三部门 “志愿失灵“ 的表现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转型经济国家, 近年来中国一些社团协会, 民间自助组织开始涌现,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开始从管制型向服务 型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由管制走向治理.中国 “公民社 会“ 开始兴起.但由于中国改革和社会转型的渐进性, 当下社会关 注的焦点主要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政府与市场 关系问题以及如何规范市场和政府的行为.而相对忽略了第三部 门与政府, 市场的艰难分离过程及第三部门发育不全问题.转型期 的我国在政府与市场之外, 缺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第三部门, 即所 谓的 “第三部门缺失“ 与此同时, , 我国特定的社会结构与传统文化 的影响, 使得我国的三部门发展面临极大的 “第三部门失灵“ 问题, 并且长期缺乏完整的纠正机制.由此, 笔者认为我国当前第三部门 发展过程中正面临 “缺失“ “失灵“ 与 这样一个既相互联系又各自 独立的双重困境. 一, 内涵与外延: 转型时期我国的第三部门 (一)转型期我国第三部门的组织特征 在我国, 由于社会整体处于转型期, “第三部门“ 目前 作为一个 独立的领域尚未完全形成, 但是已显现出朝这一方向发展的趋势. 笔者经过总结分析认为, “第三部门“ 我国 具有以下独特特征.一 是具有明显的官民双重性.二是国内 “第三部门“ 从总体上正在形 成之中, 具有一定过渡性.三是国内 “第三部门“ 尚出在起步阶段, 组织还不够规范. 四是发展不平衡, 不同地域, 不同类型的 “第三部 门“ 在影响和地位作用方面差距很大. (二)转型期我国第三部门的组织类型 由于当前中国还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 各 类社会组织的角色与功能虽然面临分化与重新定位,但是由于国 家相关的政策法规还不是非常清晰, 改革的方向不是特别明确 (例 如公立与民办学校, 公立与民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 各类社会 组织的调整还没有到位. 笔者认为, 在当前的情况下, 界定中国的第三部门, 宁可采用 一个更为宽泛的定义,而在研究的组织类型上可以有所轻重.因 此,我们可以将问题转换为中国的第三部门都包括哪些类型的社 会组织, 而不去过分注重这些组织应该具有哪些属性.据此, 我国 第三部门似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 体 (包括基金会).二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是民间自下而上的草根组织.四是在单位内部活动, 不需要登记 注册的社会组织.① 二, 转型时期我国第三部门的缺失 “第三部门缺失“ 是我国政府, 市场和社会出现结构和功能性 失衡的重要根源之一. 造成我国第三部门缺失的因素有多种. 事实 上, 对于任何国家或地区, 第三部门生长的影响因素, 究其根源都 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考察. 概括起来, 我国第三部门失灵通常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商业 化经营; 独立性缺失; 志愿性不足; 效率低下.由于受众对象以及内 部治理结构混乱等方面原因,有时会显现出决不亚于某些政府行 为的低效率. (二)历史与现实: 透视我国第三部门 “志愿失灵“ 的背后 第三部门 “志愿失灵“ 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在政府, 市场相对发达和完善的条件下的失灵;第二种类型除了上述表现 外, 其独特性就在于它是处于转换条件下由于制度性缺失, 社会整 体发育不全而必然导致社会约束力弱化的失灵,这更多地发生在 社会转型中的国家.我国第三部门 “志愿失灵“ 的背后还有更加深 层次的东西. 1.转型期, 经济变革和社会转型带来社会道德约束的失范. “道 德是行为规范的总和“ ⑤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带来的一些道德 , 疑惑始终网扰着我国这个转型社会, 如腐败问题, 社会诚信问题和 公共责任性等问题越来越突.社会道德约束的失范势必给第三部 门的成长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我国第三部门内部管理混乱. 我国相当一部分的第三部门 (社 会团体)对于政府有过度依赖性和组织架构上的重复性; 其次, 管理 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缺乏规范性. 3.经济收入来源的严重缺乏与不均衡分布.目前, 我国非营利 组织的 2/3 的经费来源于政府, 财力有限.唤醒我国社会广大公 民的慈善捐助意识, 在当前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四, 结语 历史与现实不断的告诉我们, 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 推动第三 部门发展, 解决第三部门 “志愿失灵“ 问题, 是取得经济发展, 社会 进步, 转型成功的必要选择. “第三部门缺失 “志愿失灵“ “与 是我 国第三部门发展面临的双重困境.转型期, 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许多 领域应该由第三部门来发挥作用和承担部分功能,然而恰是在这 些领域缺少相应的第三部门来承担责任;同时由于历史和现实的 许多因素制约,我国现有的一些第三部门并未发挥出其应有的作 “志愿失灵“ 的问题较为突出.对于如何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 用, 规, 加快第三部门的培育, 推动第三部门的发展, 学术界已提出了 很多较为可行的方案,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 的第一步, 通过前面的一番分析, 以期对于解决当前问题, 推 动我国第三部门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志愿失灵的理论

萨拉蒙提出了著名的志愿失灵理论,指出了非政府组织的几大缺陷:
(1)慈善不足。非政府组织活动所需要的开支与所能筹集到的资源之间存在巨大的缺口。就获取资源的方式而言,政府的特征是“强制”,营利组织的特征是“自愿”和“互利”,而非政府组织的特征是“自愿”和“公益”。非政府组织用来“生产”公共产品的资源有三个来源: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和收费。通常志愿捐款只占非政府组织开支的很少一部,服务性收费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过高则很容易使公民反感,会受到公民的抵制,而且这不符合非政府组织的初衷,一般来说,非政府组织不会将其作为主要资源来源。因此,不论是历史还是现在,政府补贴一直是非政府组织的主要来源,在其预算开支中占主要地位,并还处于上升趋势。但由于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政府重塑运动,政府越来越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来过多地支持非政府组织了。
(2)非政府组织往往存在家长作风,实际掌握经济资源的人对如何使用资源有较大的发言权,他们所做的决定往往既不征求多数人的意见,也不必对公众负责和接受监控。
(3)非政府组织的业余性。非政府组织强调的是志愿性,义工服务,工作常常由有爱心的志愿人士担任,这不可避免影响组织绩效和服务产品质量。同时,由于非政府组织不能提供有吸引力的工资待遇,因此很难吸引专业人员加盟,这也影响非政府组织功效的发挥。
(4)非政府组织对象的局限性。正如前面所提到的,作为政府失灵的一种补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对象往往只是某些特定的社会群体,如特定的种族、特定的宗教、特定区域的居民、特定的性别和年龄。由于不同非政府组织筹集资金、组织动员能力不同,不同群体受到的服务肯定会不同。以慈善活动为例,如果每个群体都要建立自己的慈善机构,很多机构提供的服务很难产生规模效应,或者成本很高,效率很低。
(5)除了以上问题外,作为制度环境的产物,非政府组织存在被环境同化的可能,这是因为任何一种组织的存在都是以反应迅速和高效管理为目标的,非政府组织也不例外。政府组织与市场组织是两种成功的组织形式,它们的结构和运转方式也是非政府组织模仿和选择的,所以非政府组织的官僚化倾向和组织目标的转移也就在所难免,这些也是志愿失灵的一种表现。

中国第三部门有什么用

第三部门,即“通过志愿提供公益”的NGO或NPO。从范围上讲是指不属于第一部门(政府)和第二部门(企业)的其他所有组织的集合。因此,主要为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未注册的草根组织。
定义
第三部门,即“通过志愿提供公益”的NGO或NPO。从范围上讲是指不属于第一部门(政府)和第二部门(企业)的其他所有组织的集合。因此,主要为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未注册的草根组织。 第三部门是一个与传统模式相异的全新组织形式,美国学者萨拉蒙称之为现代民族国家之后的“全球社团革命”。据说工业化发展模式要求民族国家,而后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则要求发展跨国的第三部门组织。虽然一般谨慎的学者认为它应当与第一、第二部门互补互动,而不是向这两个部门挑战乃至试图取代它们。
范围
第三部门,介于国家和市场之间的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如俱乐部、慈善组织、科研机构、工会等。这是相对于公共部门(被国家授予公共权力,并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组织目标,管理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法定服务的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为私人所拥有,并以利润最大化为组织目标,通过在市场上出售其产品或提供服务以求得利润的各类工商企业组织)而提出的概念。
性质
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或又称为志愿部门(Voluntary sector)是一社会学与经济学名词,意指在第一部门或公共部门(Public sector),与第二部门或私人部门(Private Sector)之外,既非政府单位、又非一般民营企业的事业单位之总称。虽然各国对于第三部门的定义各自不同,但一般来说第三部门单位大都是由政府编列预算或私人企业出资,交由非政府单位维持经营的事业体。一般常见的社团法人、基金会或非政府组织(NGO)通常都属于第三部门的范畴,虽然每个第三部门单位成立的背景与营运方式都有不同,但普遍来说第三部门单位通常具有像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与不用缴税等特质。那些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所得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的机构,都可划入第三部门。

非盈利组织失灵的非营利组织失灵的涵义和表现

如韦斯布罗德所言,市场、政府、非营利组织都是满足个人需求的手段。既然只是手段的一种,我们就没有理由期望非营利组织能解决所有问题。在把公共物品供给作为非营利组织的核心功能的前提下,非营利组织失灵的主要涵义就是该项功能的缺失或无效率。具体而言,就是指非营利组织偏离了奉行社会公益或共益的宗旨,片面地以功利主义为去向的信念、行为给消费者、社会、生态所带来的负效应。
在描述当代非营利组织失灵现状时,萨拉蒙教授提出了“志愿失灵”理论,归纳出非营利组织的三个危机:第一,财政危机。一方面政府无法对所有的非营利组织提供财政资助,另一方面仅靠传统的私人募捐越来越难以支撑组织的运作。第二,经济危机。由于政府的放权,营利部门愈来愈多地参与到非营利组织的传统活动领域中来,如教育、医疗、救济等等,这让非营利组织雪上加霜。第三,信任危机。因为腐败内幕的频频曝光,非营利组织公正廉洁的公益形象也面临丧失的危险。约翰·郝克斯则实证列举了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重大问题:滥用减免特权,名不符实;行政费用过高;贪污腐败;不公平竞争;涉足党派政治等等。此外还有里贾纳·E·赫茨琳杰的观点,她认为非营利组织失灵可以分为四类:第一,低成效的组织,即不能完成其使命的组织。第二,低效率的组织,即支出与收到的成效不成比例。第三,中饱私囊,即掌管组织的个人通过贪污、领取高薪等手段为自己牟取过多的利益。第四,责任机制的缺乏导致组织高风险运作。
综合上述学者的观点,本文认为非营利组织失灵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营利化倾向。非营利组织将愈来愈多的精力投放于销售、投资等营利性活动之中以扩充资金来源和赚取更多的利润。不断增加的收费性项目成为组织收入的主要来源,组织内部领薪职员的比例也逐渐扩张。以美国为例,1995年全美非营利组织服务收费达到3200亿美元,占到总收入的56.6%。大量营利性手段的运用使得非营利组织的性质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公益目标面临被遗忘的危险。
(2)官僚化倾向。这主要指的是政府力量对非营利组织独立性的侵蚀。一方面,政府通过资金和人事的控制影响非营利组织的决策和活动,使其成为自己履行职能的工具;另一方面,长期依赖政府资源使得非营利组织产生惰性,作风越来越官僚化。在发达国家,20世纪末的民营化浪潮并没有阻挡国家对非营利部门的侵蚀。以英国为例,从1990年开始,政府资助在英国非营利组织收入中的比重逐年上升,到1995年时首次成为第三部门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包括来自拨款、合约和服务协议的直接款项,不包括通过税收优惠给予的间接支持); 而在市民社会发展程度较低的国家,非营利组织则往往被强制纳入政府机构体系。
(3)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这个概念原意是指独立于所有者(外部人)的经营者事实上或法律上掌握着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在公司经营种充分体现自身利益,甚至与职工合谋谋取各自的利益,从而架空所有者的控制与监督的情形。非营利组织的内部人控制,指的是非营利组织内部人员,特别是管理者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其行为偏离组织宗旨目标以及因监督这种偏离行为而产生的代理成本。内部人控制的具体行为多种多样,最主要的表现是组织的领导人或实际运营者对内形成权力垄断,在重大决策上独断专行,对外逃避捐赠者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此外,这还表现为高工资、在职消费甚至侵占组织财产等等。
(4)效率低下。这主要表现为非营利组织自身的运作成本不断加大,以至于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甚至出现用于公共服务的支出小于在募捐和管理上的花费的状况。